依據比賽辦法第七條 第七款: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,並授權主辦單位於該著作存續期間,有在任何地方、任何時間,以任何方式利用、轉授權利用該著作之權利,著作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,且主辦單位不須因此支付任何費用。
得獎作品除刊登於得獎作品集外,將刊登於相關文學雜誌刊物。
這是為第三屆蘭陽兒童文學獎所建立的報名部落格,請依照部落格指示,請至下載相關文件文章中下載相關文件(2008蘭陽兒童文學獎徵文實施計畫、作品格式範例、報名表),完成後將報名者的資料與作品郵寄至conceptliao@gmail.com ,標題為學校、班級、姓名、類別、作品名稱例如:竹林國小一年信班賴三意童詩小太陽。報名完成會顯示在本網頁上。收件日期即日起迄97年3月21日下午17時30分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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